兩漢取士,實行的是「察舉制」,高祖劉邦首下求賢詔,要求郡國推薦具有治國才能的賢士、大夫,是為「察舉制」之始。
其後惠帝、呂后時期更進一步,詔舉「孝悌力田」,孝悌就是孝敬父母兄長者,力田則是勤於農事者。
真正的「察舉制」,誕生於漢武帝之手,即詔舉「賢良、方正」,州郡察「孝廉、秀才(茂才)」,中央和州郡直接從民間和低級官吏中選拔人才,極大擴展了國家的選材範圍。
賢良、方正等中央特科選士,儘管時斷時續,沒有形成常制,卻也延續了數百年之久,如本朝名將,「涼州三明」中的皇甫規、張奐,都曾舉賢良方正。
漢武帝開創的「察舉制」選士,除了詔舉「賢良、方正」、郡國察「孝廉、茂才」之外,還有太學「設科射策」。
當年大儒董仲舒在《對賢良策》中提出:「養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學。太學者,賢士之所關也,教化之本原也。」
董仲舒不僅把太學視為培養人才之所,而且也把它作為推行教化的手段及官僚選拔的基地。
漢武帝接受了董仲舒的建議,遂「立五經博士,開弟子員,設科射策,勸以官祿。」
所謂設科射策,就是將考試內容書於簡策,並根據問題的難易程度,分為甲科與乙科。
王莽執政時,又將甲、乙二科改為甲、乙、丙三科,甲科錄四十人,授郎中;乙科錄二十人,授太子舍人;丙科錄四十人,補文學掌故。
光武中興漢室後,恢復甲乙二科之制,之後又屢有變革,如採用「兩歲一試」定製,廢除甲乙之名,不設人數限制等等。
可惜這種取士方式,充其量和賢良方正一樣,只是作為國家選士的補充。
孝廉、茂才,才是國家最主要,同時亦是最重要的入仕途經,這也是本朝民間鄉論品藻風氣如此盛行的根本原因所在。
畢竟要被舉為孝廉、茂才,首先要有稱於鄉里的德行,這就需要名士的點評,為其揚名。
於是狡詐平庸之徒,或使用手段,或依靠家族,影響鄉評,博取名望,藉以入仕,方才有那首婦孺皆知的童謠:「舉秀才,不知書。舉孝廉,父別居。寒素清白濁如泥,高第良將怯如雞。」
陳蕃、黃琬等有識之士,皆欲整頓察舉風氣,然而事情剛剛開了一個頭,就因侵犯到權貴的利益,而遭到免官,乃至禁錮。
九品中正制,說白了,不過是國家將人物品評的權力,從民間手中收歸國有罷了。
可惜這根本就治標不治本,人物品評的權力,最終還是被士族所壟斷,以至於西晉建立之初,就有衛瓘、劉毅、司馬亮等人上書,以阻礙人才晉升為由,請求廢除九品中正制,司馬炎出於統治的需要,最終沒有同意。
劉景因「躬耕養客」、「質書救鄰」,德著長沙,從而入仕,算是鄉論品評的受益者。
然而作為熟知歷史進程的後世之人,他深知品第取士,是一條歧途,而九品中正制,則是在這條歧途上,越走越遠。
歷史證明了,科舉制才是正途,劉景完全可以借鑑科舉制,對官學考課加以改進,以便為未來真正的科舉制鋪平道路。
宋忠聽到劉景有意參照太學,射策取士,頷首道:「夫學者,治亂之軌儀,聖人之大教也。自初平初,劉荊州崇立學校,已十餘年矣,如今學有所成者不在少數,足以為國家分憂。」
劉景笑著對宋忠、綦毋闓、司馬徽等人道:「那就煩請先生及諸君,選取《五經》難問疑義,書之於策。此番考課,我準備錄取百人,以面試策問定奪最終排名,其中甲科二十人充任幕府,乙科八十人補入州郡。」
說到這,劉景頓了頓,又說道:「經學雖為國之根本,然漢家法度,本以王霸道雜之。除通經外,不如再增設明法一科。」
明法乃是國家特科的一種,國家特科可不止賢良、方正,此外還有明法、明經、文學,乃至明兵法、明陰陽災異等等。
是以對劉景增設明法一事,宋忠、綦毋闓、司馬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