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章在草稿箱裡已經放了有一段時間了,不過長期以來只有一個標題。
年紀大了之後,告別的次數逐漸多了起來。而我剛好不是一個擅長告別的人。
每次同學聚會,我都是偷偷溜掉的那個;上一次辭職的時候,也沒有好好聚餐一頓;母親離世了,到現在也沒有去她墓前說來世再見。
所以我是真不知道該怎麼完結一本書。
寫下最後一章之前,都有好多讀者說,還想要接著看下去。但是我覺得,總不能寫到所有人都覺得索然無味的時候再完結吧?
我對自己的要求是每一章都好看,雖然不總是能做到,但如果寫完一章沒人想要接著看下去,我會很傷心的。
所以,哪怕到最後一章也好,我也希望你還想接著看這本書。
這就是我拙劣但懷有最大樸素情感的告別方式。
我會永遠記得一年半之前,我敲下這本書第一個字的那個時刻。
說起來,當時我也沒有想到,這本書我能寫到這麼長。185萬字,這是我這輩子第一次寫這麼長的書。
此前我寫過最長的一本是《在東京成為令和茶聖》,80萬字。只有這本書字數的零頭。
那本書也是我寫這本書的起因。
《令和茶聖》是我第一本長篇連載。當時我只想寫一個自己喜歡的故事。
那本書我寫得十分認真,努力追求每一章都完美,每一個細節都力求認真。而且寫日常,本來就是極其需要壓榨靈感和腦力的活動,平凡生活沒什麼驚濤駭浪的互動最難寫出彩,偏生寫出來我自己怎麼讀都覺得有趣,十分滿意,每一章寫完都感覺十分愉悅快樂,期待讀者反應。
我喜歡寫作。對於我來說,寫作有點像跟讀者談戀愛。
有時會有靈光一閃,有時也會賣弄文筆,在這些之前,我還構建了一個極其精妙地吸引(勾引)讀者的計劃。
但是這些我都不會告訴你們,你們能看到的,只有我寫出來的這個故事。我的心思就藏在其中。
這也是寫《令和茶聖》折戟的原因。
那本書我寫得過於質樸卻缺乏技巧,明明付出了一腔感情,卻得不到相應成績。
我嫉妒那些小白文,明明只知道搔首弄姿,憑什麼成績那麼好?關鍵我又不是不會,我騷起來不比別人強多了?
於是我黑化了。然後就有了這本書。
這本書誕生的起源也是我「沒必要那麼認真」的想法,包括女主角們的名字,10個名字只花了1分鐘就起好了。
比如柳如煙這個名字,隨手起的。我萬萬沒想到的是,一年半以後,這個名字泛濫了,一萬個小白文都用這個名字當做綠茶女配的名字。心中五味雜陳。
一開始寫的那些情節,也是出於這個想法,「沒必要那麼認真」。小白文不是單純地裝逼打臉嗎?誰不會呀,我行我上。
一直寫到10萬字,我才開始慢慢喜歡上這個故事,喜歡喜歡著這個故事的讀者們。然後才開始認真一點寫。
後來我意識到,我心裡已經長滿猴麵包樹了。
猴麵包樹是一種巨大的樹,對於《小王子》的星球來說是個巨大的災難,它會將那個小小星球給撐爆。
同樣,對於有限的心靈來說,過多的所求反而會讓創作迷失。創作還是需要,我認為,需要一些純粹的。
初心對於所有人來說都很重要。
下面說說接下來的打算。
首先,是完成兩年前的承諾,先把《令和茶聖》給完結掉。
現在的我,有點太沉湎於小說技巧、市場嗅覺、受眾研究這些「術」上的東西了。
寫小說是一種創作,是需要感情的。
只講技巧不講感情,就好像找老婆時把家庭背景、優勢互補、婚後權益、財產分割等等研究得清清楚楚,唯獨不談感情,那結了婚也是不幸福的。
另外,男子漢大丈夫,說話要算話,我說過要完結,就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