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7章 二十年前的姻緣  奮鬥在洪武末年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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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淳迷迷糊糊,就被朱能從被窩裡提了起來。

    劉淳的起床氣還不小,揮拳就打,朱能連忙躲開,討饒道:「我說柳兄弟,你想打等晚上,隨你動手,現在可不行!」

    劉淳揉了揉眼睛,發現朱能居然人模狗樣,嶄新的衣甲,嶄新的披風,明代起自南方,顏色尚紅,朱能穿得跟紅火炭似的,冷眼看去,竟好像個新郎官!

    「朱老哥,你不是要娶媳婦吧?」

    朱能哭笑不得,「說啥呢,俺的媳婦還不知道在哪呢!今天是宋國公校閱人馬,關乎北平人馬的臉面,柳兄弟,你快點跟我走吧!」

    劉淳還納悶呢,我又不是兵將,校閱人馬跟我有什麼關係?朱能也不給他多解釋,只是拉著劉淳,趕快洗漱出發。

    等到了校場,劉淳這才發現,情況的確非比尋常。

    被藍玉打臉之後,朱棣痛定思痛,加強軍紀,短時間之內,北平的人馬,氣象一新,雖然距離禁軍有很大差距,但勝在剽悍勇武,騎射嫻熟。

    朱棣穿著威武的鎧甲,騎著大黑馬,親自指揮,一隊騎兵向前衝鋒,當他們掠過一片靶子的時候,幾乎同時張弓,箭如蝗蟲過境,紛紛射中箭靶,贏來一片喝彩之聲!

    好就是好,在場都是大行家,騙不了人。

    眾星拱月之中,是一員老將,年過半百,花白的鬍鬚,但腰板筆直,威風凜凜,尤其是狹長的眸子,寒光內斂,被他瞪一眼,渾身都哆嗦!

    此人可不尋常,他就是宋國公馮勝。

    朱元璋親口說論起開國功勞,馮勝排第三!

    那在此老前面的人是誰呢?

    一個是徐達,一個是常遇春!

    目前這兩位都已經死了,換句話說,馮勝是活著的第一功臣!


    藍玉牛氣不,他可以不在乎燕王朱棣,唯獨在馮勝面前,乖得跟孫子似的。沒法子不這樣,當年馮勝跟常遇春就是好朋友,藍玉只是小崽子而已。

    常遇春死後,藍玉在軍中嶄露頭角,一直干到了永昌侯,離不開馮勝的提攜。

    軍中的等級資歷,遠比文官嚴格多了。

    老馮隨便甩藍玉幾個巴掌,他都要忍著,還得賠笑臉,說打得好!

    好在馮勝沒有那麼無聊,老爺子年紀大了,又位極人臣,還有什麼可奢求的?若非上一次北伐不順利,這次務必成功,馮勝寧可在京城含飴弄孫,也懶得出來統軍。

    可既然來了,老頭子就不會馬虎。

    他仔細看過了北平的人馬,微微點頭,「燕王殿下,兵馬雄壯,十分難得!」

    能得到老前輩的肯定,朱棣慌忙抱拳,「宋國公謬讚,俺朱棣承蒙父皇錯愛,鎮守北平,自上任以來,練兵不輟,為的就是掃滅韃子,揚我大明天威!」

    朱棣侃侃而談,器宇軒昂,馮勝暗暗讚嘆。

    還真是像當年的洪武皇帝啊!尤其是眉宇之間的自信,更是一般不二。

    真是可惜,朱棣既非長子,也非嫡子,皇位註定和他無緣……馮勝微微甩頭,沉吟道:「北平距離金山,近兩千里,大軍遠征,靠的可不只是騎射本事,燕王殿下,你準備如何了?」

    提到這裡,朱棣連忙讓朱能牽過三匹戰馬。

    一匹戰馬空無一物,只有馬鞍,一匹戰馬帶著衣甲兵器,一匹戰馬馱著許多布口袋。

    「宋國公請看,這是我和韃子學來的方法,一人三馬,交替輪換,可以連續疾馳。」朱棣又伸手,把裝軍糧的布袋拿起來,這可是他獨門的寶貝。

    「宋國公請看。」朱棣抓出一把軍糧,放在了手上,「此物混合了糧、豆、鹽、油,經過炒熟碾碎,混合而成,味道尚可,正好能充當騎兵軍糧。一匹馬馱一石,足夠殺到金山!」

    馮勝還是第一次看到這種軍糧,以前的軍中,只有飧飯,鹽塊、醋布等物,老將軍和士兵素來同甘共苦,深知那些東西的難吃。

    尤其是醋布,簡直就像是穿了十年的臭鞋,在大夏天,扔到泔水桶里,發酵了十天,又混了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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