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六章蝴蝶的翅膀(四)
英、荷兩國大使的話一出,滿場緘默,參與談判的大清諸臣早已知曉對方可能提出的要求,雖生氣但並未有什麼過激的表現,可有個人卻恨得直咬牙,誰?除了胤祚還能有誰,胤祚之所以將談判地點選在暢春園說穿了不過是便於他自個兒旁聽罷了。 此時聽到英、荷使節團提出的那些條款除了賠償金之外,活脫脫就是一個《北京條約》的翻版,胤祚立時想起了前世那個時空中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的慘案,恨不得立刻提把刀衝到外廳將那幫子英、荷使節全都砍翻在地。 當然,想歸想,氣歸氣,這等只能出口惡氣,卻沒有實際利益的事,胤祚是不會去乾的,這會兒也只能強壓下心頭的怒氣,坐在龍椅上聽著,看看自己那幫子手下是如何應對此事的。
誠親王允祉是大清一方的談判負責人,接過了兩國大使所遞交的國書,只是淡淡地笑了一下,什麼話都沒說,不過手上卻不為人覺地打了個暗號,一名身著五品服飾的禮部郎官立刻會意,也沒起身,只是坐在位置上略一欠身,開口道:「尊敬的大使閣下,本官連赫達,奉我大清皇帝之旨意,負責接待兩國使節,我大清與英、荷兩國素來交好,有著互通有無的良好傳統,我大清也樂意保持與英、荷兩國的友誼,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我大清提議在身毒之孟買、南洋之巴達維亞設立我大清之領事館,並請求在上述兩地設立我國之商行,方便雙方之貿易所需,若是兩國大使不反對的話,我大清甚至願意在英、荷兩國設立大使館並設立商行,以方便互通有無,當然。 作為回報,我大清可以繳納一定額度的租金,並按貴國法律繳納稅金,英、荷兩國也可以在我大清設立大使館,請兩位大使先生看在雙方多年的良好友誼份上,詳加考慮為荷。 」
「哦,不,不。 不。 」一聽完通譯的翻譯,范弗斯特;格林頭搖得像撥浪鼓一般,滿臉子職業外交官的微笑地道:「這位先生想必是沒聽懂鄙人的話,鄙人受命與貴國交涉,只能圍繞著我國女王陛下地國書進行談判,其他事情不在本次談判範圍之內,若是貴國有此提議,不妨等本次談判結束後。 雙方另外再談,這是我大英格蘭王國與荷蘭王國的共識,還請親王閣下見諒。 」
「哦,如此說來,范弗斯特先生這個全權大使並未曾得到全權委託嘍。 若是如此,這個談判也就沒有必要進行了,請貴國女王另外派全權大使前來談判好了。 范霍恩伯爵閣下,您是否也未曾得到全權委託。 若是跟范弗斯特先生的權限一致的話,也請閣下回去回稟威廉四世國王陛下,換一位全權大使前來好了,當然,還請大使先生回去後,帶上我大清皇帝對貴國國王陛下的問候。 」聽完了通譯的翻譯,始終正襟危坐的二阿哥弘揚突地接口道。
大使與全權大使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並未得到完全地授權。 不能完全代表國家,而後者則是得到了充分的授權,可以就某事進行決策,這是歐洲國家外交界的遊戲規則,當然在這個時代的大清帝國除了胤祚略知一、二外,懂得的人少之又少,可顯然弘揚就是其中一個,弘揚這話一出。 別說英、荷兩國使節大吃一驚。 便是胤祚也吃驚不小,實在搞不清楚弘揚是如何知道這個概念的。
荷蘭大使范霍恩;凱奇伯爵顯然沒有太多的外交經驗。 剛聽完通譯的翻譯,一副很是激動地樣子道:「王子殿下,鄙人自然是得到了全權委託,可以跟貴國進行談判,這一點國書里已經寫得很清楚了。 」
哦,該死的荷蘭豬!英格蘭大使范弗斯特;格林一聽荷蘭大使范霍恩;凱奇伯爵的話,頓時臉色白了一下,在心中惡狠狠地鄙視了一番范霍恩;凱奇伯伯爵,又有些好奇地打量了一下面色平淡的弘揚,不經意地皺了下眉頭道:「尊敬地王子殿下博學多才,鄙人佩服之至,就王子殿下剛才所說的話,鄙人聲明如下:鄙人受我大英格蘭王國安妮女王之全權委託,奉命與貴國交涉一切事宜,鄙人握有全權。 」
范弗斯特;格林沒注意到范霍恩;凱奇伯爵那一臉子激動裝掩飾之下的那一絲若有若無的得意,可誠親王允祉、二阿哥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