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當年人家是看司念長得漂亮,才主動定下的婚約。
但兩人一致認為,這肯定是因為自家的身份。
「我這裡有一百塊錢,夠你花一段時間了,要是有什麼困難,可以給我們打電話。」
沒錯,是打電話,不是過來找。
顯然是已經打算和她拉開關係了。
不過有一百塊錢也還行,畢竟這八十年代,一百塊錢已經相當於未來的一千塊了。
司念也不貪心,主要是她和人家也不熟,加上本身假千金這個身份足夠尷尬了,人家富養了你十幾年,你還要坑一筆,糾纏不休什麼的,確實是很敗好感。
她伸手接過,兩人說了兩句讓她早點收拾,明天送她過去,便一前一後的離開了。
生怕她反悔。
明天就是結婚的日子了,雖然說結婚,但二婚在這個年代始終不光彩,所以並不打算辦婚禮,把人送過去就得了。
司念起身,打量著這個房間,房間不大,一張漂亮的鐵床,有書桌有衣櫃還有梳妝鏡。
一般人家可住不起這樣好的房間。
司家對原主確實是也還算不錯,起碼在吃穿上沒有虐待過她。
所以原主的衣服還挺多的,一些漂亮的法式裙子,中式裙子,配飾等等,還有不少珍珠項鍊。
桌上放著這個年代才有的熱潮護膚品,百雀羚、雪花膏。
原主因為跟首長兒子定了娃娃親,在保養這方面,司家也是十分捨得。
所以原主被養的嫩生生的,完全就是膚白貌美大長腿的富家千金模樣。
過慣了這樣的好生活,自然是不想嫁給老男人。
將好東西都收著,第二天,司念提著自己的箱子乘車離開了。
沒想到這麼輕鬆就把她送走,司家人還有些回不過神,畢竟從知道不是親女兒之後的一個月,司念一直各種鬧著要留下來。
這會兒忽然這麼爽快,反倒是讓他們有些難受。
養了十幾年的女兒,說沒就沒了。
換誰誰心裡不難受?
看著父母略帶不舍愧疚的目光,真千金林思思紅著眼睛:「爸爸,媽媽,我是不是做錯了,我沒想這樣的,要不然還是讓念念回來吧。」
兩人立即收回了目光,看著瘦弱的親女兒,滿心愧疚:「胡說,你沒錯,念念也十八歲了,該離開了,總不能養她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