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狂,而捫心自問,如果林風是罪犯,碰到一個從來不殺人的超級英雄,林風心裡肯定不會有敬畏,反正被蝙蝠俠抓到了也死不了,怕個毛線。
如果哥譚市的罪犯聰明一點,先把監獄打造成大本營,那就真的太爽了,不管那位蝙蝠俠抓多少次,進監獄轉一圈又出來繼續犯罪,蝙蝠俠就算累成人干,哥譚市還是那鳥樣。
倒是苦了哥譚市的普通民眾,被那些罪犯虐了一遍又一遍,天天轟炸,天天洗地,也虧得是規則設定,否則誰他瑪的會在哥譚市呆著?早就移民了好吧?
在林風看來,這個叫巴里的閃電俠也明顯是那種聖母性格的超級英雄,這樣的超級英雄的女友也有大部份可能會是聖母性格,這種性格肯定不是壞人,但林風對這樣的性格卻敬而遠之。
沒錯,就是敬而遠之,對於這樣性格的人,林風寧肯當成仇人,也絕對不會當成朋友,因為當朋友比當敵人的壞處要遠遠大得多。
為什麼這麼說呢,有句話叫不怕神一樣的對手,只怕豬一樣的隊友,聖母性格的就往往會是這種豬一樣的隊友,甚至比豬一樣隊友帶來的壞處更大,畢竟豬還知道自己做錯了,說不定會有改正的一天,但這種人卻永遠會堅持自己是正確的,死不悔改。
所以林風根本懶得和艾瑞斯講什麼大道理,完全不浪費自己的口水,因為艾瑞斯對他有利用價值,在某些方面,林風不介意遷就她一點,但涉及到他自己的內心原則問題上,林風理都不會理她。
「林林你聽到了嗎?」艾瑞斯講了一大通道理,告訴林風要律,要講證據,要把罪犯送到司法機關,不能隨便殺人。
不過艾瑞斯很快也就顧不得林風了,因為她吸引的狂蜂浪蝶太多了,她就像一坨屎,無數的蒼蠅都想叮她一口,應付這些人都還不得空,哪裡還能和林風說話啊。
「噫?」林風忽然心中一動,朝著一個方向看去。